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杨财珍等**人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杨财珍,女, 大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日 **:**,杨财珍在车间内上班时被车轮压伤左足。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左足第*趾骨远节骨折;(2)左足背擦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何稷辉,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年5月**日 **:**,何稷辉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石头砸伤左脚。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足第*趾骨骨折;(2)左足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刘常忠,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1 日**:**,刘常忠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跌倒受伤。经大理大学第*附属医院诊断为:(1)左髌骨骨折;(2)肋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刘青变,女,大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日 **:**,刘青变在车间内上班时被叉车撞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侧小腿损伤;(2)左侧小腿血肿;(3)左侧小腿水平肌肉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赵接弟,女,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日 **:**,赵接弟在滇中引水1段4标加工厂上班时被冲孔机打伤左手大拇指。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左手拇指近节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彭明贵,男,浙江省水电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7日 **:**,彭明贵在鹤庆县枫木河水库落香坡工地支护边坡时被落石砸伤头部。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闭合性颅脑损伤轻型;(2)右侧上颌骨骨折;(3)鼻骨骨折;(4)面部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阮*贤,男,鹤庆溢鑫铝业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日 **:**,阮*贤在电解车间上班时被刀片割伤左手。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左手掌皮肤裂伤;(2)左手第3指屈深肌腱断裂;(3)左侧正中神经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韩永伦,男,驻马店市腾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日 **:**,韩永伦在宾鹤高速公路7工区上班时被木头打伤鼻子。经*军第***集团医院诊断为:开放性鼻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毛生礼,男,*川鑫泽鑫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日 **:**,毛生礼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钢模压伤左手。经大理市第*人民医院诊断为:多手指完全切断。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赵双林,男,鹤庆县便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职工。****年7月2日 **:**,赵双林在龙华御景小区维修割草机时左手受伤。经大理市第*人民医院诊断为:手部指伸肌腱损伤(左环指),开放性指骨骨折(左环指),指间关节脱位(左环指),单指完全离断(左中指),手指血管损伤其他的(左环指),手指开放性损伤(左中、环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洪景,男,华润水泥(鹤庆)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日 **:**,洪景在破碎车间上班时突发疾病送医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急性心肌梗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亡。
**、董洪坤,女,鹤庆县龙开口镇中江中心学校教师。****年6月**日 **:**,董宏坤在教室上课时挪动牛奶箱受伤。经大理州中医医院诊断为:骨痹病;肋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张志雄,男,云南其亚金属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日 **:**,张志雄在电解车间上班时被叉车撞倒受伤。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右腓骨上段骨折;(2)右足第*趾骨骨折;(3)右足背擦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寸靖清,男,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日 **:**,寸靖清被单位派往昆明出差在昆明市*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栋C座行走进入消防通道时摔倒受伤。经昆明市第*人民医院诊断为:下肢皮肤擦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刘王刚,男,鹤庆县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年6月**日 **:**,刘王刚与同事外出购物回公司途中在鹤庆县农资公司大门南侧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蛛网膜下腔出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不认定或视同为工亡。
**、曹庆,女,鹤庆县黄坪镇围子田小学教师。****年6月**日 **:**,曹庆到中心学校交表时受伤。经*军第***集团军医院诊断为:左小腿软组织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李*军,男,*川仁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年**月9日 **:**,*川仁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职工李*军在鹤庆县金墩乡整治电缆线时从树上堕落受伤。经大理州医院凤仪分院诊断为:(1)腰椎骨折**;(2)急性不完全性截瘫;(3)左足根部疼痛;(4)马尾综合征:小便潴留、鞍区感觉障碍、性功能障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刘青变,女,大理星球太阳能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年7月**日 **:**,刘青变车间内上班时被叉车压伤右手拇指。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右手拇指远节开放性骨折伴指甲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赵利权,男,云南俊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日 **:**,云南俊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赵利权在宾鹤高速公路6工区上班拆模板时被模板砸伤右手。经大理州医院诊断为:(1)右手第3掌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2)右手第2-5腕掌关节开放性脱位;(3)右侧下尺桡关节脱位并桡骨远端骨折;(4)右手第2-5伸指肌腱离断;(5)右手背皮肤软组织缺损;(6)右手血管、神经损伤;(7)右手异物存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角松灿,男,云南海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年4月**日3:**,角松灿在鹤庆县北衙矿业公司采场上班时被刘某某驾驶的装载机擦碰受伤。经大理州医院诊断为:(1)左肩关节脱位手法复位术后;(2)左肱骨大结节骨折;(3)左肩袖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陈文敬,男,福建闽丰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年7月**日 **:**,陈文敬在滇中引水1段5标工地上班时被挖机压伤双腿。经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〇医院诊断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左下肢损毁伤;左胫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下肢血管、神经、肌腱损伤;右小腿开放性外伤;右内踝骨折;右足第2、跖骨骨折;肺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高春梅,女,鹤庆县血吸虫病防治站职工。****年7月**日 **:**,高春梅到*合乡灵地村下乡时跌倒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头部、臀部多处软组织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王洪军,男,云南俊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年1月1日 **:**,王洪军在宾鹤高速公路6工区上班时被水泥砸伤右脚。经宾川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侧胫骨平台骨折;(2)右侧腓骨头粉碎性骨折;(3)右侧胫后静脉、肌间静脉近心段血栓;(4)右膝关节前后交叉韧带及内外侧副韧带撕裂伤;(5)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前后角损伤;(6)右侧胫后静脉、肌间静脉近心段血栓形成;(7)右膝关节腔及髌上囊积液;(8)右大腿挫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刘盛平,男,宾川鑫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年7月**日 **:**,刘盛平在鹤庆县鑫鹤家园工地上班时被工字钢砸伤右脚。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足第*趾开放性特指趾骨骨折;(2)右足第2趾皮肤裂伤比部分坏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杨正红,男,郑州亮杰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年6月**日 **:**,杨正红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石头砸伤左脚。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足拇长伸肌腱断裂;(2)左足挤压伤;(3)趾骨骨折(左足第3趾)。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农民工工作和劳动关系股反映。
通讯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鹤庆县人社局。
联系人及电话:*** ****-*******。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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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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