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樾居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兰溪樾居项目已由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宿开审批准[****]**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电子化“不见面”招标投标。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西民便河绿化带,西至平安大道,南至项目用地,北至青岛路。
2.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平方米(约**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3*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物业、社区、配套用房、商业用房、配电房、开闭所及地下建筑。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智能化等公用工程。
2.3招标范围:兰溪樾居项目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智能化及配套道路、管网、景观、绿化、亮化等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全部工程监理及服务。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建设周期为施工工期。
2.5监理服务期限:自本项目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约******元
2.8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天内,付合同价款的**%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根据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按季度支付,每季度支付上季度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监理费的 **%(季度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中标费率***%),工程全部完工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监理费的 **%(累计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中标费率***%),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的监理费的 **%(累计已完合格工程量价款*中标费率***%),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按工程审定价付至最终监理服务费的 **%(工程最终审定价款*中标费率***%),缺陷责任期满付清余款(无息)。
2.9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兰溪樾居项目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监理服务及相关协调工作,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智能化及配套道路、管网、景观、绿化、亮化等施工、设施设备采购及安装的全部工程监理及服务。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本项目采用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其中监理大纲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评标细则如下:
(1)投标报价:**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以下*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 基准价=A×K,K值在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 **%、**%、***%。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数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评标基准价=A***+B***,**=1-**,**的取值范围为**%,**%,**%,**%,**%;**值在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说明: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0.3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家,去掉其中的*个最高价和*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家,应去掉其中的*个最高价和*个最低价。3、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 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4、有效投标文件指 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5、评标结束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2)总监理工程师素质:4分;
1、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级建造师、注册*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每有*个得1分;本项最高2分。专业以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2、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以省人社(事)部门颁布的职称证书为评分依据)。本项最高1分。
3、总监理工程师具有监理执业年限**年(含)及以上的得1分。本项最高1分。以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日期为评分依据。
(3)资源配置与业绩:**分;
3.1注册及上岗证(8分):
1、监理机构人员(总监除外)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1分,该人员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监理机构人员(总监除外)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1分,该人员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监理机构人员(总监除外)具有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得1分,该人员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4、监理机构人员(总监除外)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得1分,该人员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2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4分):
1、配备钢筋位置测定仪得0.5分;
2、配备全站仪得0.5分;
3、配备经纬仪得0.5分;
4、配备水准仪得0.5分;
5、配备回弹仪的0.5分;
6、配备工程检测组合工具0.5分;
7、配备焊接检验0.5分。
8、配备激光测距仪得0.5分。
3.3类似业绩(3分):
投标人自****年1月1日(含)以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监理业绩的,每有*个得1.5分,最高得3分。
(4)监理大纲:**分;
4.1 项目概况1.**分
4.2 监理工作指导思想和监理目标1.**分
4.3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1.**分
4.4 投资控制目标与方法1.**分
4.5 进度控制的目标和方法1.**分
4.6 质量控制2.**分
4.7 合同管理1.**分
4.8 信息管理1.**分
4.9 安全控制措施2.**分
4.** 组织协调1.**分
4.** 监理工作制度1.**分
4.** 本工程难点、重点分析2.**分
4.** 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1.**分
4.**对设计工作的协调控制1.**分
4.**对设计工作的措施1.**分
4.**设计管理目标与方法2.**分
5.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5.3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5.3.1 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5.3.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证明材料。
5.3.3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5.3.3.1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3.3.2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5.3.3.3 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5.4 监理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5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均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监理职务(须提供无在监项目承诺书)。详见第*章委托人要求的第4.1条监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5.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
5.6.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6.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6.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5.6.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6.5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6.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6.7 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7企业或项目总监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8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6.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数字证书(**锁、标证通),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数字证书。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月**日 **:**。
7.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1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条、第***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8.3异议与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8.4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宿迁市数据局。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 址: |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西侧 | 地 址: | 宿迁市宿城区恒翔银座7楼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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