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重力场观测设备(相对连续重力仪)采购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广西壮族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重力场观测设备(相对连续重力仪)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号松宇时代**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5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M
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巨灾防范工程-重力场观测设备(相对连续重力仪)采购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相对连续重力仪采购5台。如需进*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1.时间:****年5月6日至 **** 年5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3:**至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文件通过现场递交方式:
1.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点**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予以拒收,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2.地点: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号松宇时代**楼)。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
1.接收邮寄包裹的时间为工作日8:**~**:**。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且须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当面签收。采购代理机构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充分预留投标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投标文件。
3.供应商在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装订、密封好投标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再次包裹已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开标日期、有效的电子邮箱等内容的纸质表格,工作人员将依据此信息将邮寄袋(或箱)提交该项目的评审环节。如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的邮寄包裹未按上述要求进行标识,造成无法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该项目评审环节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文件的邮寄包裹后,第*时间按照供应商在邮寄包裹上所预留的电子邮箱告知投标文件收件的情况,请供应商务必确保所预留的电子邮箱的有效性,并注意查收邮件。
5.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国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白沙大道**号松宇时代**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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