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条规定,近期对辽宁傲翔进出口有限公司饲料及预拌粉加工项目1#厂房工程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结果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已为企业发证,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年 7月5日至 **** 年7月** 日。
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营口市澄湖西路**号,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
邮编:******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管理委员会
**** 年 7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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